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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江南温馨提醒:阻碍消防车执行紧急任务可被拘留 |
发布时间:2013/5/5 查看次数:2319 |
消防车生产厂家-湖北江南温馨提醒:根据我国道路交通法规和《消防法》规定,消防车在执行抢险救火紧急任务时,其他社会车辆和行人应当主动让行,不得穿插超越。如有阻碍消防车通行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妨害社会公共管理秩序,即国家机关依法对社会进行管理的活动及其形成的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时,行为人的行为才可能构成扰乱公共秩序类犯罪,可处警告罚款乃至拘留。 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亲爱的司机朋友们,如果您在行驶过程中,遇到鸣警笛和开启声光报警相的消防车辆,请您为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主动让行,救火抢险,时间就是生命,主动配合消防车执行抢险救援任务是每一个中国市民应有的公德心的最美体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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