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月1日开始,在全市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校车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初步成效。
全市登记在册的校车共有259辆,绝大多数为校车公司和私人业主所有。此次清查共查处违法违规校车47辆;在非学校区域非法营运校车128辆;在大学城附近搭载学生及社会散客校车143辆;“黑校车”206辆;违法驾驶员312人。
同时,切实加强校车安全日常检查,加大对校车超速、超员、非法改装校车的管理力度。对校车交通违法行为,除按照规定予以处罚外,同时追究学校和校车经营单位的管理责任。对校车超速达到20%以上的,一律吊销校车驾驶员的驾驶证;对无证驾驶校车的,一律拘留;对驾驶非法改装校车的,一律责令恢复原状并处500元罚款;对校车超员的,一律卸客转运,禁止罚款放行;对强迫校车驾驶人违法驾驶,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一律拘留。对校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还要及时转递给教育行政、交通运输部门,责成按照交通安全责任制的规定,追究学校和校车经营单位的管理责任。
鄂公网安备 42130202002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