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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救护车采购力度加大 |
发布时间:2015/1/30 23:32:18 查看次数:1546 |
日前,广州市各级政府部门集体公开2014年部门预算引起业内广泛关注。本次预算公布公布涉及的范围比较广,除了广州市41个市直部门外,还包括27个直属机构(如驻京办等)、市委各部委办局、人大、政协、纪委、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等。 在公布的这些预算中,广州市卫生局的"三公"预算费用涨幅最高,共增加了950.76万元,同比增长了84%。增加的预算中,905万元用于车辆购置费,包括20辆救护车和1辆流动医院专业用车的费用预算。 事实上,近年来,我国医疗救护用车需求大增,特别是基层卫生系统缺口一直很大。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车辆采购负责人付钢表示,近年来各地加大了对基层医疗用车的采购力度,有些地区还专门把医疗用车列入协议供货范围,比如江苏省此前就通过协议供货的方式操作过多个救护车采购项目。 24个项目1610万采购额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根据公开发布的数据统计,2014年1月~2月,全国医疗救护车政府采购项目共24个,采购总金额1610.67万元,采购车型主要为普通救护车、转运型救护车、送血救护车、急救中心救护车等。 从区域上看,年初的这些项目的采购主体以区县或乡镇甚至农村医疗卫生机构为主,比如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硖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120急救指挥中心、广东省湛江市廉江市人民医院、陕西省延安市吴起县人民医院、上海市闵行区医疗急救中心、重庆市垫江县人民医院、重庆市城口县妇幼保健院、银川市口腔医院等,大多数是县级以下基层医疗单位所需的医疗救护车。 付钢表示,由于很多县级政府财政资金相对紧张,很难有充足预算采购所需医疗用车,所以各地缺口较大。但近几年,国家加大公共卫生投入,公共卫生专项补助资金拨付越来越及时,一些基层医疗卫生系统也得以及时补充采购资金。 响应不积极导致多起废标 在前两月的医疗救护车政府采购项目中,有多个项目第一次采购时响应标书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导致废标,第二次采购后才顺利完成。 废标的项目主要有秦皇岛市卫生局救护车及车载设备采购、花都区第二人民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廉江市人民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厦门中实关于救护车、重庆市合川区盐井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救护车采购等。 据厦门中实关于救护车项目的负责人介绍,该项目第一次采购之所以废标是因为有投标供应商提供的企业资质不符合该项目标书规定,导致实质响应标书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所以只能废标,重新采购。 据了解,导致实质响应标书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方面是相关采购信息发布范围不够广泛,没有足够多的合格供应商看到采购信息而参加项目;另一方面是有些供应商对项目和标书了解不够仔细,导致投标文件没有实质响应标书而成为无效投标。 相关链接 2012年10月,国务院印发《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规划》在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卫生、卫生监督、医疗保障、卫生资源、医疗服务等方面提出了明确指标和要求,特别提出做好加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强化食品安全和卫生监督工作、全面加强医疗服务管理、加快健康产业发展等重点工作。 上述工作大多数都需要专门的医疗卫生用车作为工作保障,未来医疗卫生用车需求量也将稳步增长。 2012年11月,中央财政提前下达2013年公共卫生专项补助资金272.6亿元。这些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各地继续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013年,各省(区、市)加大了医疗卫生资金预算,北京市2013年医疗卫生预算支出100.6亿元;广东省投入147亿元;江苏省96.71亿元,同比增长10.3%;浙江省37.50亿元,同比增长8.0%。 医疗卫生用车大都属于财政拨款,医疗用车采购项目基本由政府采购部门制定预算、计划并实施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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