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国家对消防工作非常重视,各地方政府也相应做了很多努力,消防装备,城市消防设施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综合性的分析,以我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为例,主要有:
(1)消防队员少,只有一个消防站点,在发生险情时,以现有的消防设备,消防队有时到偏远乡镇将近1个小时时间。 (2)消防装备量少,质量差,随着集镇城市化,城市现代化,地下建筑,高层建筑,大型商场,化工厂,易燃易爆仓库等特殊建筑相应而生,消防装备,举高,照明,排烟,救援,大型水罐等特种消防车辆,特种消防装备,远远跟不上社会发展,在消防通讯方面也未能达到建设标准,经常性出现消防队救火时出动车辆无法同指挥中心联系,在找寻火灾现场延误有利时机。 (3)消防水源与消防通道少,城市建设,经济发展对“寸土是寸金”的观点非常明显,总舍不得将有限的土地资源给消防部门用来作为消防水源及消防通道使用。 (4)消防队员少,消防人员只能应付城区的消防保卫工作,对于地处辖区偏远的山区则不能快速到达实施救援。而这四项消防工作的不足却恰恰造成了企业不敢入驻当地发展的致命点,企业是以效益为出发点的,而在产生效益之前,企业必先保证安全生产和经营,会在估计发生险情时,考虑到当地各种救援队伍能否有效降低损失,而如果无法对其保障消防安全,那么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当地政府招商引资,从而制约当地经济的发展速度。
消防车厂家-湖北江南与您分享:《关于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
2006年9月,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交通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该意见要求:
1、填补县城及以上城市消防力量空白。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大力发展以公安消防队为主体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到2009年,未设立公安消防队的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成政府专职消防队。
2、建设乡镇专(兼)职消防队伍。 乡镇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消防工作需要,建立政府专(兼)职消防队。到2008年,人口超过10万、年GDP超过5亿元的建制镇,以及东部地区的全国重点镇,建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到2009年,人口5万至10万、年GDP1亿元至5亿元的建制镇,以及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的全国重点镇,建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到2010年,其他建制镇、集镇和乡镇工业区、开发区根据实际需要,建成政府专(兼)职消防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