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 销售一部:杨新华 15272886111
  • 销售二部:李经理 13997894111
  • 办公电话:0722-3283306
  • 传真号码:0722-3283306
  • 在线交谈: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行业动态 你的位置:首页|行业动态
消防车的报废年限是多少年?15972776605
发布时间:2016/10/26 11:34:50      查看次数:3324

    根据国家汽车行业相关规定:吊车、消防车、钻探车等专用车10年可适当签注至2099年12月31日汽车报废标准(1997年修订)(国经贸经[1997]456号)。
   


  2013年 1月14日商务部网站14日发布了《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明确根据机动车使用和安全技术、排放检验状况,国家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该规定将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根据规定,已注册机动车应当强制报废的情况包括: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消防车的报废年限也遵循此规定。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方面,规定明确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专用校车使用15年;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等。(文/图  jnjtcw 消防车厂家 15972776605


上一条信息: 消防车的主要分类都有哪些? 15972776605
下一条信息: 远程供水消防车的供水距离是多少? 15972776605
版权所有湖北江南专用特种汽车有限公司-专用特种车生产基地 (企业销售主站:www.jnjtcw.com)企业地址:湖北省随州市北郊江南汽车工业园特1号 
全国24小时销售热线:15272886111 杨新华  13997894111 李经理 QQ交谈: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备案号:鄂ICP备09001049号-110
消防车|国五消防车|水罐消防车|泡沫消防车|干粉消防车|森林消防车|东风消防车|豪沃消防车|五十铃消防车|消防洒水车|乡镇消防车|消防车价格  网站制作:金石网络

鄂公网安备 42130202002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