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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不避让消防车救护车 将记3分罚200元 15272886111 |
发布时间:2016/11/7 14:07:35 查看次数:2001 |
近日,在沈阳的驾车人员在特别注意:如果您在路上故意不避让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消防车等车辆,将会被安装在急救或救险车辆前方的电子眼抓拍到,并被处罚200元记3分。昨日,沈阳市120急救中心的急救车陆续安装了移动抓拍设备,它主要用于“不避让救护、救援车辆行为”的取证。该设备是个碗口粗细的摄像头,就安装在急救车驾驶室的前挡风玻璃附近,可以清晰地记录社会车辆的不避让行为。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不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消防车的行为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第1款的规定:“救护车、消防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同时,《辽宁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执行标准规定》第27条第8项的规定,对于不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消防车的违法行为,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 然而现实中,查处不避让违法行为却面临着取证难的问题。沈阳市120急救中心急救医生高兴介绍,这次交警部门在急救车上安装了‘电子眼’,不仅方便取证,还可以提高市民避让急救车辆的意识。”交警部门还将不定期安排执勤民警进行随车取证,对不避让执行紧急任务救护车、消防车的违法行为进行实时取证,数据核实后将对违法车辆进行处罚。交警路面执勤警力在日常执勤执法过程中,遇有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消防车,会指挥其他车辆立即避让。 一些车辆驾驶员有着这样的担心:在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消防车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闯红灯、越压实线等违法行为,被电子警察抓拍。针对上述情形,交警部门表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对该机动车的相关道路技术监控记录,不予处罚,予以消除。(图/文 jnjtcw 杨新华 15272886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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