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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新规:为救护车消防车让行违规不予处罚 |
发布时间:2013/1/23 10:37:06 查看次数:2266 |
消防车、救护车担负着救火救人的重要使命,在执行紧急任务时一旦遇到交通拥堵等情况,会严重影响应急救援行动的时效。为鼓励广大市民和普通车辆为出勤119、120自动让行,交警新规定:对普通车辆为消防车、救护车让行导致的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当消防车、救护车执行紧急任务遇到交通拥堵严重影响通行时,交警要指挥疏导车辆优先保障消防车、救护车通行。没有交警执勤的路口,当警务站民警听到消防车、救护车警报声后,要主动到路口为消防车、救护车疏导交通。 在既没有交警执勤也没有110警务站的路口或路段,消防车、救护车可向110和122指挥中心报告堵车地点、行驶方向及目的地等情况,请求派警力迅速赶赴现场疏导交通。122交管指挥中心应就近抽派警力执行此任务,或由110指挥中心调度就近执勤民警前往指挥疏导交通。在技术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对消防车、救护车需通行路段的交通信号进行调控,开辟绿色通道。 对能让道却拒不让道甚至抢道的违法车辆,消防车、救护车可记录下其车牌号码,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拍摄其录像或照片作为违法依据。救护车、消防车可以及时向122交管指挥中心举报,122交管指挥中心应通知前方路口交警拦截违法车辆进行批评教育。也可在执行完任务后,将违法车辆有关情况说明加盖消防或急救单位公章通过传真方式向市交管局移交。由市交管局建立“黑名单”,并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对车主予以批评教育,必要时在媒体曝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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